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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土地及標準廠房只租不賣,產權為政府所有。 2.土地租期20年,標準廠房租期則為每年續約(自100年起調整為二年一約)。 3.土地租金=素地租金+公共設施建設費 素地租金=公告地價×5%(年租率)÷12月;素地租金每3年隨公告地價調整,公共設施建設費用按實際發生成本,依其承租面積佔園區基地內可出租土地面積之比率分20年逐年攤還。 土地租金: 台中園區-27.94元/平方公尺/月(含公共設施建設費22.87元/平方公尺/月) 虎尾園區-19.29元/平方公尺/月(含公共設施建設費14.71元/平方公尺/月) 后里園區-23.09元/平方公尺/月(含公共設施建設費20.73元/平方公尺/月) 二林園區-0.9元/平方公尺/月(尚未含公共設施建設費) 高等研究園區-7.1元/平方公尺/月(尚未含公共設施建設費) 標準廠房租金(含大、小公設面積計租):88元/平方公尺/月(200坪每月租金約11萬,300坪每月租金約15萬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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